为深入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暨全局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发挥好纪检监察部门在局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中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特制定本计划。
一、监督检查范围:
局机关各科(处)室、局属各单位及全局在职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作人员和借调人员。
二、监督检查内容:
1、迟到早退的问题。
2、出勤率低的问题。
3、在岗率抵的问题
4、专注率低的问题
5、工作时间上网游戏、购物等问题
6、工作中慵、懒、散、慢、拖、瞒的问题。
7、工作态度蛮横,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
8、工作中推诿扯皮,明通暗卡,人为设障的问题。
9、“三个坏把式”问题。即坐而论道假把式、拖拖拉拉软把式、弄虚作假坏把式。
10、“五个坏作风”问题。即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粗枝大叶、标准不高;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担当精神不足,不负责不碰硬;不守纪律、不讲规矩。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是在局纪检监察室设立机关作风整顿专项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并向社会公开,集中受理反映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
二是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由局纪委牵头,人教科、办公室、机关党委密切配合,对全局各单位、各部门进行随机查访,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监督检查不受工作时间限制,将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实行全天候监督。监督检查不受专项整顿活动时间限制,全市集中整顿结束后,局纪检监察部门仍将一如既往地严格督查下去,建立财政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机关作风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
四、监督检查问责:
在开展作风整顿监督检查工作中,对线索清晰、内容具体、影响恶劣的干部作风问题,要从严查处问责。按照“一岗双责”和“一问三责”的制度规定要求,在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主体责任。对违纪部门或单位,年度优先模评比考核(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对作风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或戒勉谈话,防患未然。对作风问题“顶风上”的典型案件,除给予严格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外,还要点名道姓通报,公开曝光,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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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纪委
2017年6月19日